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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林大厦功能改造项目设计单位遴选报名补充公告
原公告第六大点第3条改为:
3. 合格报名人应在2026年5月8日9时0分前按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遴选文件;标书代写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