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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DSA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街37号****影像楼二楼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购置一台Artis Zee Ⅲ Ceiling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设施等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接受剂量监测。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