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楼中央空调及附属设施更换项目更正公告4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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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法庭办公楼中央空调及附属设施更换项目更正公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审判法庭办公楼中央空调及附属设施更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问:招标文件此项要求经相关网站查询(见附件 1),已明确不足三家,明确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本项投标人的多次质疑,招标人的答复一直是避重就轻,这是不负责任的回复。其一:招标人的回复“投标人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予以认可,并未限定证明材料颁发机构”,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若无相关网站可查实,无法辨别第三方证明文件的真伪其二:用户出具的用户证明,同样无法辨别证明文件的真伪不具有法律效力。本项要求的回复,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市公管局负面清单的精神,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本评分项未限定第三方证明文件出具机构,属于开放性要求,无排他性限制。投标材料真实性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评标委员会依规综合评审,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部门将依法追责,不存在无法辨别的问题。标书代写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并非行政许可类法定资质、强制性准入要件,不以行政法律效力作为判定标准。招标文件该项条款不予调整,请潜在投标人按现行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会峰西路97号

联系方式:055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512、199****2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杰、张夏骄

电话:0550-****573 、0550-****512、19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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