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年4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河北-衡水-故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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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2026年4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 16:38:19

****服务局

2026年4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

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1

****年产汽车脚垫80万套、汽车坐垫50万套项目

****开发区广川大街西侧(全利塑胶高端包装产业园二期院内6号)

****

******公司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汽车脚垫80万套、汽车坐垫50万套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租赁现有空车间,购置烤箱8台、水箱4台、真空泵8台、撕碎机12台、挤出压延机4台、吸塑机4台,预混料机4台、电动裁床机8台,缝纫机30台、踏板机3台、全自动热收缩模包装机2台、注塑机6台、水胶复合机1台、热压机9台共计103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汽车脚垫80万套、汽车坐垫50万套。

工程投资: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8.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1班工作制,8小时/班,全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选址

****经济开发区广川大街西侧(全利塑胶高端包装产业园二期院内6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1'36.125 、北纬37°26'0.822 。项目北侧为空厂区、西侧为空地、南侧为青年东干渠、东侧为****公司。项目5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为西南角580m处的夏西村。

(三)项目衔接

1、给排水:

(1)给水

****园区供水管网供给,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设备冷却用水。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供电:****园区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量为20万kW﹒h,能够满足项目日常生产生活用电。

3、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产车间不设采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期仅需安装生产设备,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基础施工、运输及安装过程、装修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清扫、焊接过程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等处理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设备基础施工、运输及安装过程、装修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技术和设备,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运输车辆在穿过附近村庄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质简单,部分泼洒抑尘,并在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且施工期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包装****回收部门。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压延、烤箱加热/吸塑定型、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滚轴粘胶复合、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撕碎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加强管理,严格作业流程等措施。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定期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园区****处理厂。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治理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一般固废:废水胶桶、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撕碎机撕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0318-****36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郑口镇顺达路 邮政编码:05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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