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省**洋****公司
地址:**省**市奉**干星场奉干公路78号.
联系人:谢基昊
联系电话:135****3236
质疑人于2026年4月9****公司递交了质疑函,我公司已于4月11日收悉,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我公司与采购人进行了认真的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第三节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分中①要求提供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委员会颁发的环境环保类专业中级或高级(或以上)职称。此项评分设置不合理:标书代写
答复一:
1、本项目除了采购台车(拣灰)式火化机,还有火化机尾气净化系统及火化炉大修和设备5年维保服务,配置环境环保类专业人员,是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保障尾气达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的关键条件,与采购需求息息相关。
2、招标文件中“环境环保类专业”是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管理等相关专业的统称。该表述在职称评审体系中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未限定单一专业类别,允许相关专业参与竞争,表述明确无歧义,评审时可直接依据证书专业直接认定,不会导致评审不公。
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规定仅认可人社部门颁发或经人社部****委员会颁发的职称证书。招标文件该要求是对国家政策的直接落实,未额外增设限制条件,合法合规。
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第三节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分中③到⑥要求提供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委员会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资格电焊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师资格电焊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师资格钳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技工资格电工证书。此项评分设置不合理。标书代写
答复二:
1、评分办法中按执业资格等级从高到低细化量化,等级越高分值越高,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 的法定要求;
2、本项目火化炉为特种设备,炉体钢结构焊接、尾气净化设备焊接是决定设备安全、环保达标、使用寿命的核心工序,电焊工技能水平直接影响项目核心质量;
3、电焊工为项目核心技术岗位,分值权重高于钳工、电工,是核心岗位与非核心岗位的合理分值区分,分值设定符合 “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重要性相对应” 的要求。
综上,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特此答复。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
2026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