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锦成路及周边道路(新裕路、民森南街、民森北街、**13号路、洪字号路等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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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三角镇锦成路及周边道路(新裕路、民森南街、民森北街、**13号路、洪字号路等道路)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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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三角镇锦成路及周边道路(新裕路、民森南街、民森北街、**13号路、洪字号路等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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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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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三角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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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镇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镇级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三角镇锦成路及周边道路(新裕路、民森南街、民森北街、**13号路、洪字号路等道路)改造工程主要是对新裕路、锦成路、民森南街、民森北街、**13号路、洪字号路等六条路的改造,建设全长共8860.111米,道路宽度7米至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含软基处理)、给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其中: (1)新裕路由现状桥梁至锦成路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390 米(含河两边调头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30 米,设计时速 4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主干路; (2)锦成路由新裕路至河堤路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2420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 米,设计时速 4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主干路; (3)民森南街由**大道至金三大道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1368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7 米,设计时速 2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 (4)民森北街由**大道至现状砼路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828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13.5 米,设计时速 3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 (5)** 13 号路由**大道至锦成路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619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 米,设计时速 4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路; (6)洪字号路由现状砼路面至**大道段,道路建设长度约 269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12 米,设计时速 2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 (7)民森北街**段道路起点从民森北街,道路终点到南三公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409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30 米,设计时速 50km/h,道路规划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主干路。 (8)锦成西一街由锦成西三街至锦成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333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0 米改造; (9)锦成西二街由锦成西三街至锦成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300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2 米改造; (10)锦成西三街由进源路至惠宝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792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2 米改造; (11)古河街由锦成西三街至锦成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335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0 米改造; (12)瑞丰路由锦成西三街至锦成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339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0 米改造; (13)惠宝路由现状砼路面至锦成路,道路建设长度约 457 米,道路宽度按现状 15 米改造; 其中民森北街**段纳入民森北街建设范围内;锦成西一街、锦成西二街、锦成西三街、古河街、瑞丰路和惠宝路共六条城市支路纳入锦成路建设范围内。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2994.90万元,勘察设计费为****100.00元,其中勘察费为957000.00元,设计费为****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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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涉及范围内的详细勘察,查明用地范围内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出具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勘察报告须通过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为本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勘察布孔及进尺,由中标人按现行规范设计布置(按用地现状及设计单位有关需求进行勘察,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并负责配合勘察文件审查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在工程验收、结算、资料归档等阶段的工作。 (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包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本项目要求按限额设计,概算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批复估算费用,预算费用不超过批复概算费用。其中初步设计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书、施工图设计要求取得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各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设计指导和监督、方案优化、设计变更、工程调整、竣工验收设计及后续阶段的其他事项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等。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提供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负责协助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概算审核审批)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在工程验收、结算、资料归档等阶段的工作。 注:以上如未提及,具体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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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个日历天,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 勘察周期:30个日历天 (1)设计提供勘察要求后5个日历天内编写完成勘察大纲、完成进场报批手续; (2)进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测量报告; (3)审查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勘察报告10套及勘察报告电子文件。 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送审稿); (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订稿; (3)经发改部门批复概算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供专家评审、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 (4)施工图审查完成后 1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版施工图。 注:主要服务时限由“签订合同后”至“出具正式施工图成果”,计划90个日历天(不包含初步设计评审、审查、施工图评审的时间及后续施工现场设计交底及指导、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变更、需设计参与的工序及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服务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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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50.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85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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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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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 2 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其中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须在**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 B级 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如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报名参与,如联合体成员单位未登记报名,则按废标处理。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省公共**交易平台(**市)-“服务指南”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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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六路22号) 本项目****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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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三角镇旭日路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俊勋 |
联系电话 |
0760-****22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1504卡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雨虹、梁嘉雯、陈海辉 |
联系电话 |
0760-****7166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陈海辉 |
联系电话 |
0760-****7166 |
| 招标监督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联系电话 |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网址: 1.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index 2.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442000/index 3. **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cn/#/442000/jyxt 4.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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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角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760-****3225 | |
| **市三角镇旭日路3号 | ||
| 2026-04-21 17:30 | ||
| 2026-04-21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6-04-27 17:30 | |
| 2026-04-28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4-30 17:30 | |
| 2026-05-15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5-18 09:00 | |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 2026-05-18 09:00 | |
| 2026-05-18 09:00 至 2026-05-18 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