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10-10,债权总额4,208,364.35元,其中债权本金4,000,000元,利息154,825.35元,其他权益53,539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曾用名:****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门市****管理局批****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3日,****门市**区沧林路191号之一,法定代表人为丁先福。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未实缴,股东为丁先福(持股比例100%)。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人丁先福、****门市**区**路11-2号108室的住宅为借款提供抵押,建筑面积113.87平方米。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杨雪莲、丁先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资产亮点
该债权已立案。****门市**区,临近**公园、仙岳公园、山姆超市,周边交通便捷,靠近码头、**公园地铁站、**隧道,区位佳,****广场以及基础设施。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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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0591-****3662
联系地址:**市湖东路153号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