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6年农业应急救灾资金实施方案,为加强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应急处置,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市辖区内。
(二)工作任务:开展水稻“三虫两病”防控(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稻瘟病、纹枯病),鼓励推**稻统防统治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水稻跗线螨、稻粉虱、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病虫统防统治、应急防控。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5000亩次,防治服务补助费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40元/亩(含药剂、人工费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三)项目资金:项目资金20万元,从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中列支。
二、遴选条件
项目重点支持1家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支持联合申报,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行状况良好。
2.专业能力:拥有稳定的植保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制定科学水稻病虫害防治技术方案的能力;拥有与承担防治面积相匹配的植保无人机、高效施药器械等作业设备和人员;
3.其他要求: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服务方案、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曾开展病虫害防治或社会化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4月26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五、遴选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门市**市恩城根塘街4号,****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林生,联系电话:075****6905)。
2、评审公示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六、项目管理
(一)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应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由****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种植业管理股联系。
附件:**市2026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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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