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县**街道下桥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一间房屋进行公开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街道兴工一路39号房屋出租
二、项目地址:**县**街道兴工一路39号
三、出租范围:**县**街道兴工一路39号一间房屋,总面积约66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5年
五、出租用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餐饮行业。
六、出租底价:不得低于45000元/年。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标,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报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八、中标方式:
本次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竞标,竞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家数不足3家的,发包人重新组织竞标。如原承租人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则具有优先承租权。
九、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竞标。标书代写
十、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县**街道下桥集体经济组织(**街道下桥村兴工一路)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租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 整(现金方式,开标前提交)。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完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回。标书代写
十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三、承租款的支付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下一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租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归发包人所有。
十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04月29日10: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10:00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街道科二路189号一楼)标书代写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十五、没有报名和购买招租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
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县**街道下桥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街道下桥村兴工一路3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98****3888
代理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街道气象路15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4-****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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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4/21 1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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