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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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2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6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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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县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招标文件要求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请问仅以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身份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答:仅以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身份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投标的,可以不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县卢峰镇**路35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083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二桥电力新外滩E栋7楼 项目负责人:王春 项目组其他成员:易冬、何超 电 话:139****1175 传 真:0731-****8313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地 址:**市**县卢峰镇园艺路150号 电 话:074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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