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会议室对**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市**门站中压出站管线工程(温湾审许保〔2024〕005 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6年4月21日,****农业农村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0日
联 系 人:王成春
联系电话:0577-****0051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565****农业农村局
附件:
1、**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市**门站中压出站管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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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2026年3月5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会议室对**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市**门站中压出站管线工程(温湾审许保〔2024〕005 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6年4月21日,****农业农村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0日
联 系 人:王成春
联系电话:0577-****0051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565****农业农村局
附件:
1、**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市**门站中压出站管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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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