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社区33号******狮子坡校区4年租赁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08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为止。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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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00.00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
| 评估机构 | **光大房地产****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1100.0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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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有办学许可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报名时需提交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公司****公司报名参与,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提供查询截图)。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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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第2次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 | |||||||||||||||||||||||||||||||||||||
| 特别 |
1.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置****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备查)。**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 3.出租标的仅限于教育用途。成交后,承租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 4.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5.出租标的4年租金底价为1719.11万元(其中第一年420.23万元、第二年426.53万元、第三年432.93万元、第四年439.42万元),如果成交租金等于租金底价,则成交后租赁合同中每年的租金按上述标准签订;如果成交租金高于租金底价,则成交后租赁合同中每年的租金金额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且每年的租金不低于上述以底价成交的标准,4年的租金总额等于成交租金。 7.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原承租方),需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期满确定没有新的意向承租方后,需经出租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后按照挂牌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方和成交租金。 8.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原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 (1)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的行权方式为:第一轮为普通竞租方进行一次报价,原承租方无须参与本轮报价。第二轮为原承租方在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报价的形式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的报价大于或等于第一轮最高报价,即表示原承租方有效行使了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即确定为本项目承租人。 (2)如原承租方行权的,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其行权报价即为成交租金;如原承租方不行权的,则第一轮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其报价即为成交租金。 特别提醒优先承租权人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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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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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联交所收到承租方的首年租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非指定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标的出租通过网络竞价——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10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行为时,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弥补损失;如承租方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或违约行为,在合同期满且完成与出租方的财务结算、交清应支付款项并交出场地钥匙后60天内,出租方将承租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租金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在当期起租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8.如承租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出租价格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成交后,承租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不得擅自变更教育用途、转租或分租校区,不得开展违规办学活动。承租方须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对办学合规性的监督检查,若出现违规办学被主管部门通报且整改不力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以及资产和设备的维修维护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3.承租方须每年投入不低于当年租金5%的资金用于狮子坡校区的资产维护(含房屋主体修缮、教学设施更新、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每年度末向出租方提交维护清单、费用凭证及资产状况报告,出租方将对资产维护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产完好。 5.承租方须每年组织对出租范围内的校区房屋、建筑物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主体安全、水电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等。检测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出具正式安全评估报告,并在报告出具后 15 日内向出租方报备。出租方有权对安全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履行监管职责;若检测发现安全隐患,承租方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校区办学安全。因未整改到位导致的安全责任一律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6.出租标的校区内另有5栋家属楼(不在出租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保洁、设施维护、安全巡查、车辆停放等服务等)由业主与承租方协商处理。若由承租方一并管理,承租方可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向业主收取合理物业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支出。 7.租赁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对校区的所有改造等投入无偿划转给出租方,且承租方需在60日内完成清退工作,确保校区无遗留问题。同时向出租方移交完整的资产清单(含租赁初始资产、租赁期间新增资产及维护记录),确保校区资产完好(正常使用损耗除外)。若承租方逾期未完成移交,需按日支付当年租金0.5%的滞纳金;若造成资产损坏或遗失,需按资产价值进行等价赔偿,赔偿款项未结清前,出租方有权留置其相关设备或物品。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138****3078(工作时间内,请提前一天预约)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4-22 09:00:00 至 2026-05-08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办学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6.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非失信、非严重违法证明材料(竞租资格条件第4条相关要求) 注: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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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万元,截止时间2026-05-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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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第1轮报价时间:公告截止日次个工作日 第2轮报价时间:以**联交所通知时间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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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 2.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首年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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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现场踏勘确认书(狮子坡校区).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37****712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汪玲 185****5623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