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聚焦乡村群众法治需求,依托**区米瑞乡第四届“西原故里﹒优享采摘”采摘节活动平台,通过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治宣传,让法治宣传与乡村文旅活动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文艺演出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米瑞乡第四届“西原故里﹒优享采摘”戏曲进乡村暨民法典法治文艺汇演系列活动。
二、项目时间、地点、场次
时间:2026年5月1日 米瑞乡“采摘节”
地点:**市**米瑞乡“采摘节”现场
场次:1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具体邀请第三方内容如下:
(一)文艺演出。负责整场文艺演出节目的主持、演出、现场氛围控制等相关内容和演出服装音响等所需设备。
(二)舞台背景及道旗、横幅搭建。负责根据具体场地,搭建背景墙、彩旗、横幅等内容。
(三)技术资质及内容要求。演出队须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演出内容要紧密结合**地域特色、法治主题,贴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使用藏汉双语表演,将小品、相声、歌舞等与法治元素相结合,现场氛围浓厚。
四、预算控制价及报价清单内容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5000元,最高限价为75000元(包括节目演出费及舞台背景、道旗、横幅搭建费,且包含所有人员的食宿出行、含税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此上限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清单内容。
1.节目报价单(包括节目数量、内容等)。
2.舞台设施报价单(包括背景墙、彩旗、横幅等)。
五、提供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文艺演出等(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完成演出场次、地点、主题等相关佐证资料);
(四)本次演出人员的基本资料(包含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专业工作经历等内容);
(一)报价清单;
(二)演出节目单及其节目的简要介绍;
(三)舞台音响、话筒、调音台等硬件设备简要介绍材料;
(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为真实有效)。
注:1.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
2.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并密封。
3.密封封面盖章并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4.报价资料一式两份。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9:30至4月23日18:30,逾期不再收取报名资料。
(二)报名地点:****303办公室(**市**区尼池西路6号)。
七、比选方式
对资质合格的第三方进行评价,我局将综合考量诚信资质、演出质量、服务内容及价格等因素,进行内部程序讨论研究后择优选择。
八、中选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司法为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94-****326
****
2026年4月21日
来源:**区普法办
编辑:索朗拉姆
校对:高 冲
审核:边巴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