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加宽及便道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加宽及便道铺设已由石家****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96.17%+3.83%,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加宽及便道铺设
2.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有资金
2.4最高限价:457533.59元
2.5招标范围:**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加宽及便道铺设,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保证金金额:90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法税收黑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09:00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09:00 (**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中使用“投标管家”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5 月 13 日09时00分(**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服务(http://www.****.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行电子签到、解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7.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公示内容1.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报名成功后,还须登****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aocheng.****.cn/hb/index),点击“首页”-点击“交易大厅”—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或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查找要报名的项目—点击进入该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待登记受让资格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费凭证上传至交易****中心-保证金结算—上传凭证--****中心完善信息)。2.如果是首次使用交易平台,请提**行交易会员账号注册,账号注册流程:登****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gaocheng.****.cn/hb/index)点击“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注册(其中“客户类型”按实际情况选择;“所属地”定位到**市**区即可)。注意:一定要进行认证,否则账号无法正常使用。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85****0978。标书代写
本项目根据政策要求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嫚 0311-****0101
电子邮箱:****@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石家****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1-****5223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元) |
| **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公益事业道路加宽及便道铺设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 招标人:**** 地址:**市**区梅花镇南高庄村 联系人:刘江辉 电话:183****3999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廉东北大街16号 联系人:张嫚 电话:0311-****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