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对象为宁****体育局****小学搬迁建设项目的“宁蒗县宁地2025-12号地块建设项目(教育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于2025年8月12日完成《宁蒗县宁地2025-12号地块建设项目(教育用地)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宗地号为:宁地2025-12号,宗地面积为12141.01m2,由48个拐点坐标组成;于2025年10月3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宗地编号:530****01008GB00068)》,宗地面积为12141.01m2,由48个拐点坐标组成;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调查地块位****办事处****委员会****小组康桥别苑东侧,调查地块面积为12141.01m2,由48个拐点坐标圈定,四至范围:地块北面与荒地接壤,南面与G348(武大线)接壤,西面与康桥别苑接壤,东面与林地和宁****公司加油站接壤,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856857°,北纬27.****730°;正门坐标东经100.856855°,北纬27.270314°。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小学用地(A33)。
根据调查,调查地块2010年12****社区****小组村农用地(耕地、林地),根据2020年7月13日《******厅关于宁蒗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0〕160号)》,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耕地、林地)转为国有****人民政府******局)收储至今未开发利用期间地块西侧有小部分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作为康桥别苑临时项目部使用,用地时候不涉及生产,无回填土和外来土,根据地块《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占用已批复项目建设用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地块原来地类为耕地:1.0626hm2、林地:0.1187hm2、建设用地:0.0328hm2。2025年10月31****政府******局)将地块划拨给宁****体育局****小学搬迁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产权编号:****,目前还未开工建设。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根据2025年8月7日《****环境局宁蒗分局关于依法开展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相关内容。宁****体育局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的通知》等技术导则和规范,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三种方式相互印证、总结,并对土壤、地下水影响以及根据地块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得到如下结论: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最终编制形成《宁蒗县宁地2025-12号地块建设项目(教育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建设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