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安全生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经济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一)具体服务内容
1.常态化安全监督检查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次不少于2天,****开发区管辖范围所有企业,并确保年度内检查、复查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置、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工伤保险等工作到位,夯实日常工作基础。
2.隐患排查与整改闭环管理
每次检查后出具书面检查小结和问题清单,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关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和判定,有****开发区。承接机构还需跟踪整改进展,在企业完成整改后进行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3.安全专题培训与法规宣贯
年度组织不少于二场安全专题培训(如安全生产月期间),突出工贸企业危化品储存与使用、木材加工企业粉尘防爆、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管理等主题,内容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新法规标准解读、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展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专项活动策划与执行
承担“安全生产月”期间的主题现场活动策划1次,如“安全宣传咨询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宣传进企业(进车间)”等活动的全程组织与实施,提升社会参与度、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二)专家**保障要求
承接机构必须拥有与业务相匹配的技术专家或专家库团队,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需保证不少于2名相关行业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到场,确保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总局网站、****法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标书代写
(2)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询价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资料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1日17:00至2026年4月24日14:30(**时间)。
地点:****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qmkt.****.com/)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qmkt.****.com/)
五、报价文件组成
①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③询价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
4.项目地点:**市**县
5.询价保证金:本项目免收询价保证金。
6.询价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为线上询价,供应商按要求线上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参与询价视同认可公告内采购需求;
②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将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③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④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4922、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⑤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⑥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价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提出投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0559-****3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88****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