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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05月(至)2026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高新四小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要求,为学校食堂配送物资,种类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干菜类、调味品、牛奶、其他等(配送物资的种类须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采购人不接受经过冷冻保存的食材。 2.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产品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行业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 2.供货价格不超过同期市场价格。如因成交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件及涉及所提供的食材对师生健康有影响,由成交单位负全责,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3.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要求,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清楚。 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供货过程若发现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存在以下情况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成交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对采购方提出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物品要求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成交单位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成交单位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终止。 |
是 |
110 |
2026年05月 |
1.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有权调整采购内容及数量; 3.供应商本次报价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或不得低于成本报价,若出现不平衡报价或低成本报价,供应商产生的风险须自行承担; 4.采购人将在供应商供货过程中采取不定期抽检,抽检送第三方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所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除采购人特殊要求外,所有食材均不接受冷冻产品。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 **** |
| 2026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