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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就集体工程、服务采购事项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做出决策,结果如下:按照《**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南村坑头村全村灭蚊喷杀项目,通过协商议价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为****,项目费用9000元(含税)。**方与本村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现将选取结身按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8215,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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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