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4-20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 有效性: |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 出让采矿 权名称 | 出让 矿种 | ** 位置 | ** 面积 | **储量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省**县黄羊川镇**子西电石用石灰岩矿 | 电石用石灰岩 | **市**县黄羊川镇 | 0.3656 平方千米 | 查明电石用石灰岩总**量4953万吨,出让收益评估计算年限1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2000万吨、拟动用**量2237.89万吨 | 3139.10 | 10万元的整数倍 | 500 |
**范围拐点坐标:
|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X | Y | ||
| 1 | ****710.15 | ****3454.66 | 2 | ****834.39 | ****3629.73 |
| 3 | ****901.89 | ****3613.46 | 4 | ****959.38 | ****3651.24 |
| 5 | ****967.89 | ****3698.50 | 6 | ****015.92 | ****3728.67 |
| 7 | ****016.79 | ****3879.58 | 8 | ****797.11 | ****4001.46 |
| 9 | ****625.14 | ****4037.66 | 10 | ****481.42 | ****4035.49 |
| 11 | ****269.24 | ****4099.96 | 12 | ****365.86 | ****3595.19 |
| 13 | ****442.78 | ****3429.86 | 14 | ****373.53 | ****3392.71 |
| 15 | ****356.71 | ****3295.34 | 16 | ****450.81 | ****3225.98 |
| 17 | ****495.79 | ****3289.86 | 18 | ****587.98 | ****3329.67 |
| 19 | ****568.51 | ****3405.60 | |||
首次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地址:**市**区新**姑臧路30号;
2.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街36****中心8、9、10楼;
3.出让人委托****公司****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纳入**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
7.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1日0:00至2026年5月21日10:00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1日8:30至2026年5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17时前登****交易中心网站,实名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在线下载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并提交竞买报名申请。
(2)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通过手机短信收到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5月20日17时前用自己的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纳至该账户。意向竞买人也可****交易中心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勿在备注栏填写任何信息。
(3)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6年5月20日17时前,按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报名材料见出让文件)。
(4)竞买人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按规定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后,由出让人和****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8时。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出让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表》,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家的,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6年5月20日18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二)时间、地点
1.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6年5月21日10时;
(2)拍卖会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2.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4日;
(2)挂牌报价地点:****交易中心;
(3)挂牌摘牌会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5日15时,****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出让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六、采矿权出让成交相关事宜
(一)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银行要求兑付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银行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银行要求兑付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银行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四)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征收办法》(甘财资环〔2024〕5号)等相关文件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五)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登记和采矿许可申请。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勘查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拟出让采矿权**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向出让人申请查阅地质报告,对**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后参与竞买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5.本次出让矿业权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外,还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额支付约定的佣金;前期勘查投入费用具体******局协商为准;同时,竞得人须按《****委员会****财政局关****交易中心公共**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5.竞得人开发利用矿产**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开发利用步伐。
6.首次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及有关会议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条件和标准在矿山正式投产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7.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草、文保、采矿用地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文物保护、军事、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开采过程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8.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9.竞买人一旦竞买成交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及相关费用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法院强制执行等)。
10.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11.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产生的经济风险。
12.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政府。
八、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在公告期内可书面向****直接提出,联系电话:0935-****652。涉及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在公告期内可书面向****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38****9359。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日报》、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媒体发布。
2.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开采活动的风险评估,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方式报名、报价。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亮奎
联系电话:0935-****652
2.****公司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138****9359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935-****013、****461
****
****公司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