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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22
| 项目名称 | **省迪庆州****城叶枝场址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叶枝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948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鲁茸** |
| 联系人 | 高建七 | 联系电话 | 157****34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9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银冲沟山洪泥石流(N1)防治工程布置1座梳齿坝、2座拦砂坝2座谷坊坝,为防止非基岩区坝基冲刷和保护主坝而修建的防冲设施,在梳齿坝及拦砂坝下游修建副坝。 2、湾子河山洪泥石流(N2)防治工程布置1座梳齿坝、1座拦砂坝1座固床坝及排导槽,为防止非基岩区坝基冲刷和保护主坝而修建的防冲设施,在梳齿坝及拦砂坝下游修建副坝。 3、迪马河山洪泥石流(N4)防治工程布置3座谷坊坝、1座固床坝及双边护岸墙、3座拦砂坝,为防止非基岩区坝基冲刷和保护主坝而修建的防冲设施,在拦砂坝下游修建副坝。 4、松洛沟山洪泥石流(N5)防治工程布置为2座谷坊坝、3座桩板坝,为防止非基岩区坝基冲刷和保护主坝而修建的防冲设施,在桩板坝下游修建副坝。 5、林**山洪泥石流(N6)防治工程布置2座杭齿坝、3座拦砂坝为防止非基岩区坝基冲刷和保护主坝而修建的防冲设施,在梳齿坝及拦砂坝下游修建副坝。 6、叶枝河泥石流(N3) (一)拦挡工程 (1)主沟设置2座桩梁组合坝(ZL1、ZL2) 1座骨干拦砂坝(GL1) 4 座副坝 8 座固床坝(GC1~GC8) 35 道肋槛(K1~K35); (2)后等支沟设置1座拦砂坝(L1); (3)北支沟设置1座拦砂坝(L2) 1座骨干拦砂坝(GL2) 5 座副坝 3 道肋槛(K36~K38)。 (二)排导工程 (1****水厂上游150m****电站桥涵处设置245.8m**式排导槽; (2****电站桥涵至后箐新村转弯出口处设置440.0mV型槽; (3)在后箐新村转弯出口处至叶枝河出口澜沧江处设置1231.2m复式排导槽;(4)在后箐新村以上改建2座桥涵。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方式排放至环境空气中,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于项目区酒水降尘,不排放至外环境中,因此,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工具和车辆出场清洗废水采取设置临时隔油池(容积1m3)和临时沉淀池(容积30m3)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排放至外环境中,因此,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不产生永久弃渣;生活垃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10个,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垃圾收集设置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弃置影响项目区周围环境。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2)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村庄附近22:00~06: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3)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4)运输施工物资的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的路段夜间禁止运输。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措施(1)避免及减缓措施: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临时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②保护现有人工植被,尽量减少施工对项目周边植被的破坏;③坚决制止施工人员对植被的滥砍乱伐、过量采伐、毁林开荒等不良现象发生。(2)临时工程加强植被恢复管理,确保其成活率。(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②优先避让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进入附近水体;加强弃渣、弃土、建材及其他材料的堆放,防止水土流失。(4)鱼类保护措施:①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禁止排入河道,增强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捉河道鱼类。②禁止天然渔业**的生产性捕捞。(5)临时工程占地植被恢复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场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 | ||
| 承诺:**** 鲁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鲁茸**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