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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318国道**县十字镇段改扩建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以航****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关于318国道**县十字镇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公示 一、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的规定,项目位于**县十字镇,本项目已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局****水务局)报批。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该项目基本符**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公众进行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周斌/173****4294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水土保持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项目建设水保验收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简要说明理由)等。 **** 2026年4月16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