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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转发〈关于做好长期照护师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等程序,现对第二批遴选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备案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附件:**市长期照护师培训机构备案名单公示表(第二批)
联系方式:
****管理科:李雄芳 0932-****557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王建强 0932-****640
通讯地址:**市**区新****街12号。
****保障局 ****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