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邮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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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邮开行审[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奥林**侧、****公司西侧地块

2.1.2 建设规模:****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用地面积约19711.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6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551.3平方米),其中:1#研发中心8800平方米,2#厂房5760平方米,3#传达室/配电房191.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318平方米,绿化969.8平方米,道路停车场8735.9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网、围墙、光伏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6600.0

2.1.4 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7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7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结合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设计任务书、可研报告成果、初勘资料等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基础、基坑支护设计(如有)、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系统、防雷、电梯设备、空调设备、室内装修、室外装饰、幕墙(如有)、钢结构、室内外弱电智能化系统、绿色建筑、桩基(如有)、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所有设计工作和配合报审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涵盖的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标准需满足招标人相关的特殊设计的要求。本工程所包含的各项设计方案均需经招标人认可。 (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内容包括:**1栋约8800研发中心、1栋约5760厂房、1栋约190配电房和传达室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筑、结构、基础、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系统、防雷、电梯设备、空调设备、室内装修、室外装饰、幕墙(如有)、钢结构、室内外弱电智能化系统、绿色建筑、桩基(如有)、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本次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主要材料、设备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用于工程。 (3) 光伏、高低压配电房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设备接地、气体灭火等)、高压进线及管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现状,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用的临时水、电等的一切接入、使用。 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2.3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自2024年04月22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04月22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其他: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c.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 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资格预审合格制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标书代写

第一阶段:先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的投标人中,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如末位汇总得分相等者,则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进入,如设计文件得分仍相等,****委员会决定),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工程业绩:0分

其他评分因素: 0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五个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

1. 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页,每超1页扣0.02分,最多扣1.5分(在评审因素中的设计说明项扣除)。

2.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五个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超1页扣0.02分,最多扣2分(在评审因素中的总体概述项扣除)。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工程类建设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5)勘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7)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建设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或为事业编制的项目组成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不得分。③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2.4(6)

其他评分因素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21(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7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1、定标工作由****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

2、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的,****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组建3****小组,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

5.2.1

定标标准

定标因素:1、拟派团队履约能力;2、设计契合程度;3、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标准:

1、 拟派团队履约能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

2、 设计契合程度

设计文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3、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要求的定标现场进行书面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内容进行横向比较;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拟派团队履约能力强的优于履约能力弱的;②方案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可研报告、发包人需求、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响应项目功能特点使用要求好的优于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可研报告和发包人需求、设计任务书契合度低、响应项目功能特点使用要求一般的;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质量好的、内容全面的优于答辩质量不好、内容不全面的。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1人1票,经投票统计,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中标人

5.3.2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少于7名的则全部进入。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

5.3.3

竞争性判断

****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委员会投票表决是否具有竞争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27日23时59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 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1、由于招投标系统原因,本次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以附件为准。 2、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3、本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市**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人: 赵姿 联系人: 倪阳
电话: 137****9193 电话: 159****3557
传真: 051****52618 项目负责人: 倪阳
邮编: 225600 传真:
电子邮箱: ****@qq.com 邮编: 2256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1080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倪阳 联系电话:159****3557,通讯地址:**市盂城南路584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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