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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二批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示
我县2025年度中央第二批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需要做以下变更:
**县******社由于自身原因中药材种植效果不佳,多次整改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现已无法承担该项目,****人民政府提出退出项目申请。同时,正******社,因发展需求,拟种植中药材90亩(其中柴胡60亩、丹参30亩);购买拖拉机、药材播种机各1台;购买化肥16吨,预计投资37.08万元,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政府推荐,我局综合评估并与市局沟通后,拟将2025年度中央第二批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县******社变更为正******社。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4日。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11-****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