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经院文创展厅摊位经营权
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政府安排部署,****中心广场文创展厅摊位区域经营管理,丰富文化旅游配套业态,现由德****管理局牵头,**州贡****公司承办,****广场文创展厅41个摊位开展公开拍卖(或竞价)经营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计招租41****广场文创展厅摊位,摊位编号为****,所有摊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公开招租。经营区域仅限指定展厅摊位范围内,经营产品仅限印经院主题文创、文旅产品及**州**特色民族文化产品,严禁销售与展厅文旅、非遗文化定位无关的商品,不得擅自改变摊位的经营用途。
二、现场看样:
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可自****中心广场展厅摊位区域,实地查看摊位编号、位置及展厅摊位现状。
看样时间: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9日
三、报名事宜:
1.此次拍卖的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需符合经营
相关要求,承租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每间摊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州贡****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 账号:22-571********5164
3.拍租成交后,竞得人对标的物进行的任何投入概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瑕疵为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4.有意参加竞租者请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自202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9时--下午5****国资局一楼会议室报名登记。
5. 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为履约保证,不计利息。
6. 若竞租人未竞得摊位,保证金将在拍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7. 若竞租人竞得摊位,竞租保证金不予现金退还。按照合同期2年的总租金扣除5%的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直接用于抵扣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若剩余金额超出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超额部分自动结转抵扣次年租金,直至抵扣完毕。
8. 若竞租人在竞得摊位后未按约定履行租赁义务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抵扣租金且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9.本次招租报名及现场核验环节,****政府、县国资局、辖区派出所、****管理局、****研究所、****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场监督,保障竞价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四、竞价规则
1. 竞价方式:本次摊位采用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招租,按摊位独立编号逐一进行竞拍。
2. 竞租起始价:每个摊位起拍价为500元/月,竞价加价幅度为每举牌一次增价100元。
3.竞拍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0时
4.竞拍地点:****国资局一楼会议室
五、履约条款:
1. 合同期限:摊位租赁合同两年一签两年后重新招租,合同期内严格遵照约定执行。
2. 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之后应于租赁期满一年后提前一周将次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出现该情况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和追究他相关违约责任。
3. 退租约定:承租方如需退租,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租金按实际租赁月数结算退还。
4. 使用权限:承租方仅享有展厅摊位使用权,无所有权,相关条款将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标注。
5. 使用限制:合同期内严禁转租、转借摊位和本次招租不相符的经营业态,严禁擅自改变展厅摊位原有样式及结构,不得私自拆卸、改造展厅摊位。
6. 招牌管理:承租方自行拟定摊位招牌名称,****公司后,****公司统一设计制作,承租方不得私自设计、安装招牌。
六、管理权责划分
1. 展厅摊位区域管理及****公司全权负责;承租方需严格服****公司管理。
2. ****公司另行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如出现****政府征收、回收的情况,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已****公司按实际租赁月数结算退还,承租方不得从事违规经营等行为,若有违规经营将取消租赁资格,终止合同,****机关处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咨询、看样、参与竞价!
咨询电话:173****2782 189****2116
186****3982、191****1040(藏语)
特此公告
****建设局 ****管理局
******旅游局 ****研究所
**县消防救援局 ****政府
****政府 **县国有资产****公司
2026年4年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