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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7208815 | 建设单位法人:代大鑫 |
| 陈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市炉城镇**街44号 |
| 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建****停车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8-****基地、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49-G5449-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县 **藏族自治****办事处、**县西俄洛镇、**县洪龙镇、**县德达乡 |
| 经度:101.85460 纬度: 30.025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3 |
| 甘环发〔2021〕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30.1285 |
| 139.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72088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521MA68MEN856 | 验收监测单位:**翌达****公司 |
| 915********662700J | 竣工时间:2023-08-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756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折多山、剪子弯山、卡子拉山、海子山等4处停车场。共新增永久占地2.98公顷,设置服务设施共997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完成剪子弯山、卡子拉山、设置折多山、剪子弯山、卡子拉山、海子山等4处停车场。共新增永久占地2.28公顷,设置服务设施共972m2。 |
| ****停车场已有停车场外围为修建折多山隧道的弃渣场,原设****停车场进行扩建,同时停车场场坪利用隧道弃碴。目前折多山隧道仍在施工建设中,弃渣场处于使用状态中,****停车场无法开工建设,经协调决定采用项目服务用房调整及规模调整的方案开展变更工作,****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占地范围内修建服务性房屋设施1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6000m2,原为弃渣场。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760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22个,小车停车位24个,房屋设施面积200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9500m2,占用二级灌木林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649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22个,小车停车位23个,房屋设施面积200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6600m2,占用草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575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21个,小车停车位23个,房屋设施面积200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5900m2,占用草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057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17个,小车停车位18个,房屋设施面积200m2。 | 实际建设情况:****停车场:取消新增占地,****停车场建设服务设施,占地1800m2,房屋设施面积243.65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8200m2,占用二级灌木林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649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22个,小车停车位23个,房屋设施面积242.07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7000m2,占用草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575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21个,小车停车位23个,房屋设施面积242.65m2。 ****停车场:占地总面积取用值5800m2,占用草地。表面建设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车位面积为4057m2,超长停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17个,小车停车位18个,房屋设施面积243.63m2。 |
| ****停车场因占地原因取消原有新增占地,****停车场占地范围内修建服务性房屋设施1座,减小占地面积5300m2;****停车场由于放坡原因增加占地面积400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植物:通过宣传教育、划定施工范围、硬化地面拆除恢复、植物绿化(虎尾草、高羊茅等)、防火及生态监测管理等措施,实现避免、减缓、恢复补偿及常态化管理。 陆生动物:强化施工人员保护意识,签订保护责任书,采取降噪、规范标识、避免夜间施工等工程及管理措施。 弃土场及施工区恢复:剥离表土并规范堆放、覆土,选用乡土灌草物种,按规范流程施工,严格控制草种质量及养护管理。 (二)废水防治措施: 严控沥青等有害物质运输与堆放,防止污染;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纳入环境监理,禁止废水直接排放。 (三)废气防治措施: 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洒水降尘、清理渣土,严控大风天气渣土作业;严格执行 “六必须、六不准” 及地方相关规定,公示信息接受监督,确保扬尘排放达标并做好监测。 (四)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维护,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控制施工人员作业时长并做好个人防护,禁止夜间施工,敏感点设置围挡。 (五)固废防治措施: 废弃土石方按水保要求处置,加强运输管理;建筑垃圾分类回用,无法回用的运至指定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施工营地设置情况运至对应无害化处置场所。 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生态宣传、设置标示牌,定期监测周边植被及野生动物活动情况。 (二)废水防治措施: 卫生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设置截水边沟,严控车辆漏油及货物洒落污染水体。 (三)废气防治措施: 限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规范停车场交通管理,控制车速减少事故。 (四)噪声防治措施: 设置限速(≤20km/h)及禁鸣标志,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路面养护。 (五)固废防治措施: 设置分类垃圾桶及垃圾池,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重点清理近河流区域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已开展施工人员生态环保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警示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签订环保责任书并落实奖惩制度;施工范围严格按红线控制,未对红线外植被造成碾压破坏;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营地并未硬化,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等措施;边坡及施工迹地已采用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按要求完成抚育、洒水、施肥及补播;施工区已设置防火警示牌,落实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及巡查制度。 2.已对施工人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无捕杀、惊扰野生动物行为;已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置施工标识、指示牌;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及强光照射山体。 3.施工前期完成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防护;弃土场整治后已按要求覆土并夯实保水;已选用乡土灌草实施绿化;已按“场地平整→回填种植土→种植乔灌→喷播植草→养护”工序施工;草籽质量、撒播均匀度、压实、覆盖及浇水补播均按要求执行。 (二)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材料(沥青等)已采取围挡、篷布覆盖等防渗防雨措施;施工废水已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未直接外排;机****维修厂,施工现场未进行机油更换等产生废油作业,雨天已对机械进行遮盖;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已委托吸污车定****处理厂处理。 未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已落实湿法作业、定时洒水、及时清扫路面渣土;4级以上大风天气已停止渣土装卸作业,建材堆场全覆盖、裸露地面已硬化或临时绿化;已严格执行 “六必须、六不准” 要求;施工现场已公示负责人、扬尘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易扬尘物料密闭覆盖 未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噪声防治措施: 已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定期维护保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通行时间,施工车辆禁鸣;已控制高噪声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并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严格执行 GB12523-2011 标准,禁止夜间施工;敏感点路段已设置不低于 2m 围挡。 未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固废防治措施: 弃土石方已按水土保持方案堆放并完成拦挡及迹地恢复;弃渣运输车辆已采取遮盖、轮胎冲洗等措施;建筑垃圾已分类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远离水体布设,设置防风及截排水措施,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处置场,并已喷洒消杀药剂。 施工期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妥善安排,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已设置生态保护宣传标示牌,严禁乱扔垃圾、乱倾倒;在运营期间定期观察弃土场及其他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情况,及时补种,确保植被存活率。 (二)废水防治措施: 卫生间污水已接入化粪池预处理,每 90 天清掏一次,委托定****处理站处理,未直接排放;停车场已完善截水边沟;已禁止漏油、未覆盖、超载车辆上路,易扬尘物料运输已要求加盖篷布。 (三)废气防治措施: ****停车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驶入;已规范场内车速,减少怠速与事故排放。 (四)噪声防治措施: 已设置限速(≤20km/h)及禁止鸣笛标志,车辆停放后要求熄火;路面已采用 SBS 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已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扫维修。 (五)固废防治措施: 已设置带盖分类垃圾桶及垃圾池,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填埋场处置;**路段已加强垃圾巡查清理,防止垃圾入河;垃圾桶已定期清洗、消毒,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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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预处理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中1级A标 | 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排预处理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 处理后的污水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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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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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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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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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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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应开展环境监理,确保环保措施有效落实。 严格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林地,工程占地、伐林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禁止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合理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采取的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应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可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各类废水分类处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吸污车安****处理厂达标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施行分类处置,严禁渣土下河。生活垃圾经收集****处理场集中处置;建设垃圾交****垃圾场集中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按要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有效生态修复,尽量选用当地适宜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停车场涉及**山风景名胜区,应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相关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尽量减轻项目施工对风景名胜区生态及景观影响。****停车场周边设有******公司国道318线折多山隧道公路工程TJ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须在爆炸物品储存库完全拆除,且通过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评估验收后,****停车场方可开工建设。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妥善保存开挖的表土、草根盘结层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落实《川藏铁路配套工程建****停车场工作对**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影响论证报告》中生态保护措施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保护。项目应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系统,明确运营单位责任主体,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定期将营运期废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禁止污水外排。生活垃****处理场处置,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控制和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政府****停车场周边用地功能和建设布局,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噪声敏感建筑。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全面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落实运营期主体责任,明确固定可靠纳污单位,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实施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晒、防漏、防水等工作,对车辆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编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限速牌、电子监控系统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确保环境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设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已在环保设计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环保措施条款,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内容纳入施工全过程管理。项目已足额落实环保投资,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恢复与补偿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已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全过程监督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项目已优化施工临时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占地及伐林手续均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未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对生态环境扰动。各项工程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治理标准,有效减缓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施工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渣土严禁入河,生活垃圾统一收****处理场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优先选用当地适宜物种,保障生物安全。 ****停车场由于用地原因,采用项目服务用房调整及规模调整的方案开展变更工作。****停车场新增用地方案,在折多山隧洞****停车场,****停车场占地内修建服务性用房。项目已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及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工程施工对**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及景观的影响。 施工期已对开挖表土、草根盘结层进行单独收集、集中堆放并妥善防护,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植被恢复。已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猎保护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已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开展生态恢复,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植被恢复注重生物多样性,以乡土物种为主,确保生物安全。同时已落实《川藏铁路配套工程建****停车场工作对**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影响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要求。 项目已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明确运营单位为责任主体,对运营期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达标处理,严格禁止污水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处理场处置,严禁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切实保障地表水环境安全。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敏感点附近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已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已预留噪声监测与治理经费,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政府****停车场周边用地布局,噪声超标区域不再**噪声敏感建筑。 项目已全面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明确运营管理主体责任,确定固定、合法的垃圾处置单位。场内已设置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已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防晒、防雨、防流失等防护措施。车辆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防污染土壤和水体。 运营期已加强对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危险品车辆的管理,严格限制车速,规范通行秩序。已编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环境敏感路段已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监控设施,并公布事故报警电话,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与运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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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