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市工伤保险
服务协议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考核结果、机构申请及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需求,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后,确定2026年度全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共41家,现予以公布。
一、医疗协议机构(36家)
1、****医院
2、****医院
3、****医院
4、****医院
5、****医院****医院东院)
6、****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
14、****医院
15、****医院
16、****医院
17、****医院
18、****医院
19、****医院
20、****医院
21、****医院
22、****医院
23、****卫生院
24、****医院
25、****医院
26、****医院
27、****医院
28、****医院
29、****医院
30、****医院
31、****医院
32、****医院
33、****医院
34、****医院
35、****医院
36、****医院
二、康复协议机构(6家)
1、****医院
2、****医院
3、****医院****医院东院)
4、****医院
5、****医院
6、****医院
三、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3家)
1、**佳满假肢****公司
2、**健力客****公司
3、**德诚精博义肢****公司****公司
四、有关要求
1、规范就医管理: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应在上述协议机构就医;伤情紧急可就近急救,伤情稳定后须转至协议机构治疗;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工伤职工,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强化协议履约:各协议机构须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规范诊疗、收费、结算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不得违规收费、过度医疗、虚构费用等,确保工伤保险基**全。
3、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加强日常监管、年度考核与专项检查,对违规协议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协议资格。
4、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市)经办机构及参保单位要及时传达本通知,引导工伤职工依规就医、合理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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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