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三公里”****服务站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磋商日期:2026年04月22日
**县“三公里”****服务站运营服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花岗镇**南路与四合路交叉口西北角**秀里小区S1号楼
成交报价:人民币 肆拾壹万捌仟元整(418000.00元)
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内容不变。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业主单位:****
地 址:**县上派**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叉口县人社局 4 楼 427 室
联系人:李卓
电 话:0551-****2373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5室
项目负责人:祖工
联系电话:0551-****5087
公示日期:2026年04月22日-2026年04月2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候选人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508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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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