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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0日。公示期间,收到关于原采购供应商**良庄****公司的有效质疑。
为保障单位职工疗休养工作顺利开展,维护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采购公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良庄****公司本项目采购资格,依据采购评审结果,顺次确定****为本项目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为438元/人/天,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均按照原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权益保障部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8-****707
联系地址:****活动中心(**县富陂大道与环城路交叉口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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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