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正式用电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发[2020]9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正式用电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南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泉街道,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221099.9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5668.2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7350.97 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为 3769.29平方米。建设一类高层(54m以上)住宅8栋,二类高层(27-54m)住宅4栋,低层、多层住宅2栋,总住宅居民户数1934户,车位数量1612个。本项目公用供用电容量12420千伏安,专用供用电容量2050千伏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2642.59104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10kV高压柜、干式变压器、0.4kV低压柜、电力电缆、充电桩等全部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交货地点:**区南泉街道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货物(高压柜、低压柜、干式变压器、电力电缆)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龙洲湾街****中心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1栋40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马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胡老师 |
| 电 话: | 023-****8989 | 电 话: | 023-****898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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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正式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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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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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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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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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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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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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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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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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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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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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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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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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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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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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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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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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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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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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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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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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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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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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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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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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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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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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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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9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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