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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多宗乡村**等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多宗乡村**等项目)》(以下简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局相关科室会审后,于2026年4月20日《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局批准同意。现根据相关规定,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告内容
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将**市多宗乡村**等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城乡建设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公路用地、陆地水域、其他土地、特殊用地)的30.2572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现场张贴公告材****办事处、****政府、****政府、****政府、****居委会、****居委会、****居委会、****居委会、英红镇新岭村、黄花镇公正村、**镇河头村、**镇塘坑村、**镇寨背村。
《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咨询,咨询电话:0763-****957。
附件: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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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