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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矾山镇西部、**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研究院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21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0338****人民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矾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科学指导西部、**单元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的要求,特编制《苍**钱库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矾山镇区西部、**单元四至范围:西起繁荣路西段,****社区,南起福德湾村,北至苍庆线,总用地面积约为94.58公顷。
(二)建设现状
1. 建设用地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77.8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82.31%,用地包括现状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及特殊用地。
2. 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面16.7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17.69%,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陆地水域。
三、定位与规模
(一)功能定位
将西部、**单元打造成为矾山镇区集居住、文化展示及产业功能为一体的城镇单元。
(二)用地规模
规划总面积为94.5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88.6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3.71%;非建设用地面积5.7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6.11%。
(三)人口容量
预测居住户数约4500户,人数约1.45万人。
四、规划用地布局
(一)规划用地分类
规划区内用地由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商业服务业用地(09)、工矿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特殊用地(15)、陆地水域(17)等用地组成。
(二)建设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5.2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50.96%,
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6.84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7.72%,****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和教育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1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3.59%,包括商业用地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4)工矿用地:规划工矿用地面积11.40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2.86%,均为一类工业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0.7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2.15%,包括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
(6)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5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64%。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2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3.67%。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
(8)特殊用地:规划特殊用地面积7.3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8.32%,包括宗教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
(三)非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陆地水域面积5.78公顷。主要为现状保留的矾山溪、古溪、南垟溪、南堡溪等河流水面。
规划用地结构汇总表
| 序号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镇建设用地 比例(%) |
| 1 | 07 | 居住用地 | 45.25 | 51.05%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5.25 | ||
| 2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6.84 | 7.72% |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63 | ||
| 080302 | 文化活动用地 | 0.40 | ||
| 080403 | 中小学用地 | 5.04 | ||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0.77 | ||
| 3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18 | 3.59% |
| 090101 | 零售商业用地 | 1.36 | ||
| 090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82 | ||
| 4 | 10 | 工矿用地 | 11.40 | 12.86% |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11.40 | ||
| 5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0.77 | 12.15%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10.20 | ||
| 1208 | 交通场站用地 | 0.57 | ||
| 6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0.57 | 0.64% |
| 1303 | 供电用地 | 0.57 | ||
| 7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3.25 | 3.67% |
| 1401 | 公园绿地 | 1.82 | ||
| 1402 | 防护绿地 | 1.43 | ||
| 8 | 15 | 特殊用地 | 7.37 | 8.32% |
| 1503 | 宗教用地 | 0.14 | ||
| 1504 | 文物古迹用地 | 7.23 | ||
| 9 | 建设用地 | 88.63 | 100.00% | |
| 10 | 17 | 陆地水域 | 5.78 | |
| 1701 | 河流水面 | 5.78 | ||
| 小计 | 非建设用地 | 5.78 | ||
| 11 | 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 | 0.17 | ||
| 合计 | 总用地面积 | 94.58 | ||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10.20公顷,规划城镇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一)主干路:繁荣路、高岚路、八一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6米。
(二)次干路:建设路、明星路(暂名)、赤洋路、福南路、溪滨路,其中建设路、明星路(暂名)、赤洋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福南路、溪滨路红线宽度为8米。
(三)支路:深洋路、赤洋二路(暂名)、**街、矾赤路、南洋路,其中深洋路、赤洋二路(暂名)、**街、矾赤路道路红线宽度8-12米,南洋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
六、公用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供水水****水库为主,最高日用水量约为0.85万m3/天。给水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给水管管径DN200-DN500。
(二)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区污水量约为0.68万m3/日。污水经收集后汇集至繁荣路污水干管,再输送至****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有矾山溪、中岙溪等现状溪流,雨水排放条件理想,规划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划分汇水面积,就近排入溪流,规划雨水管径在D600-1000之间。
(四)电力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预测,总电力负荷约为2.48万KW。规划区由110kV矾山变供电。规划区内共设置3处开闭所。
(五)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固定电话总装机数为0.73万部;移动通信用户为1.74万部,宽带用户为0.5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为0.51万户。电****支局接入。
(六)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要的供气气源。
七、专项工程规划
(一)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规划区内的城市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同时逐步实现收运机械化、密封化,处理无害化、**化。生活垃圾采用直运方式,由环卫所组织收集并运输。各建设用地内按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要求布设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在规划范围内设5座公厕,主要结合滨河公园绿地设置,**公厕的面积应为60平方米以上。
(二)消防规划
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道路上空遇有障碍物,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米,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尺寸不小于15米×15米的回车场。高层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并应考虑正常的停车位置,高层建筑登高面一侧不应布置防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绿化、架空管线等,以确保消防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三)人防规划
地块人防工程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配置。
(四)抗震规划
本区属基本地震烈度6级地震区,****或改建的建(构)筑物按6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
(五)防洪(潮)排涝规划
规划确定矾山镇城镇防洪采用2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城镇排涝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受淹。
八、附图
详见图集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