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桃园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睢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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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4-22
信息名称: ****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受理并拟批准**省**市睢**桃园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时效:
****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受理并拟批准**省**市睢**桃园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省**市睢**桃园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516-****5769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省**市睢**桃园灌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睢**西部,东起小睢河,西至省界,与**省接壤,北至徐沙西支河,南至**河,涉及桃园、官山、金城和睢城等4个镇(街道)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受理日期

2026年4月2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于**河以北,小睢河以东,省界以西,徐沙西支河以南,建设**省**市睢**桃园灌区建设项目。本****泵站1座;整治干、支渠53条,总长157.83千米;拆建、**渠系建筑物82座(水闸35座、泵站10座、涵洞28座、生产桥9座);整治骨干排水沟2条,总长7.4千米;改建管理道路22千米,拆建管理用房200m2。项目实施后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3,灌溉设计保证率80%。项目现已取得****委员会 ****水利厅批复,批复文号:苏发改农经发〔2025〕588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河道整治清淤在排泥场设置导流沟,清淤的泥沙在排泥场内通过沉淀后,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周边洒水抑尘;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施工现场清洗产生的泥浆废水和含油废水,经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对冲洗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回用至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配套可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上**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混凝土施工,部分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围堰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施工场地附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避免排入附近水体中。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项目废水均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理处置,对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围挡、配备抑尘设施、道路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覆盖等措施处理;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安装消烟装置、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要求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减轻废气排放;清淤工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置,加强管理、及时清运淤泥,减少洒落并做好清洁工作等措施处理,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围挡、废钢筋等)及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池沉渣用汽车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清淤泥沙沉淀剩余部分土石方和晾干后清淤泥沙运至指定地点回填;河道综合整治产生的少量河道垃圾(塑料袋、饮料瓶、杂草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施工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处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贮存。****设备厂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修****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车辆造成的,通过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期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GB 12523-2025)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经建筑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场区预先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做到分期分区开挖;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及施工工期,剥离的表层土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