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榨****基地(一)期5#车间纯电动自卸货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乌江**榨****基地(一)期5#车间纯电动自卸货车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市涪****社区。
2.2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纯电动自卸货车1辆,配套充电桩1套(含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公告信息;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公告信息;
(3) 纯电动自卸货车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代写
4.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6年 4 月 25 日 18:00 时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2026年 4 月 27 日 18:00 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月 6日 10 时 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开标时间:2026年 5月 6日 10 时 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书面递交到********公司开标室(**市**新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查询****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标书代写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132****7016/131****3571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1****3502
2026年4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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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榨****基地(一)期5#车间纯电动自卸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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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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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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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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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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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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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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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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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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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779184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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