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项目予以公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个人独资)于2025年9月****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县九山镇**崖路供电所以西紧邻,法人代表徐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年产2000吨山楂制品项目”位于**市**县九山镇**崖路供电所以西紧邻,项目代码为****,2025年10月,****(个人独资)委托****编制完成了《****(个人独资)年产2000吨山楂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1月3****环境局**分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临环审表字[2025]123号”。
企业目前已对年产2000吨山楂制品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2026年3月建成试运。项目占地面积3806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购置夹层锅、打浆机、刮片机等设备3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山楂制品2000吨的能力。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1%,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25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山楂加工生产、原料堆存过程产生的异味。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山楂加工生产、原料堆存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①分离出的山楂核及时外售或委托外运处置,减少在车间内存放时间;②加强管理、清洁生产、车间密闭,以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在车间周围及厂界进行绿化,形成绿化屏障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废包装袋、山楂核、废抹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一般废包装袋、山楂核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外售;废抹布收集后混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
5、环境管理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上验收结论予以公开。如有疑问或索询验收报告及验收结论详情请联系****(个人独资)。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138****8230
通讯地址:**县九山镇**崖路供电所以西紧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