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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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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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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00.00 | ||
|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市**区丹灶镇桂丹西路,包括一栋综****服务中心),其中综****医院(二级专科)服务,配套133个住院床位。人防地下室1层,地上6层,可设144个残疾人床位;****中心,地上7层,可设321个救助托养床位;****福利院****保护中心,地上5层,可设156个儿童床位;一栋后勤楼,地上5层,可设160个员工床位;以及配套门岗、连廊、室外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佛环函[2018]79号的要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应措施,项目建成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环保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服务内容:中介单位在符合行业有关规范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协助开展相应的排污许可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手续,指导业主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包含排污许可手续费、单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费(甲方需确保项目废水废气治理后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含废水废气治理工程费用和排污权交易费用。 3.服务期限:中介单位按照环评及批复全部落实环保措施并收到预付款后一周内开展相应的验收工作,待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并召开验收会议,按环保要求逐步办理后续的环保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