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答疑变更公告(第二次)
各投标人:
****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第二节 定标办法”中的“4.1 招标人原则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或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中心召开定标会。”变更为“4.1 招标人原则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或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后7****交易所****中心进召开定标会。”
此次答疑变更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变更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变更内容执行。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镇鲲鹏路与刘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58-****6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创业园办公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李蒙
电 话:0558-****098
2026年4月22日
****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声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璐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邮 编:233500
项目负责人:李蒙
电 话:0558-****098
澄清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创业园办公楼四楼
邮 编:233500
项目负责人:李蒙
电 话:0558-****098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镇鲲鹏路与刘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58-****6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创业园办公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李蒙
电 话:0558-****098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