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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答疑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二节定标办法中的“4.1招标人原则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或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中心召开定标会。”修改为:“4.1招标人原则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或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后7****交易所****中心召开定标会。”标书代写
招标人:****、**县****公司
电话:0558-****995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9****6241
日期: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