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实验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提交比选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实验器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人:****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4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 |
实验器具 |
1 |
70000 |
项 |
工业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响应函 |
详见响应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参与比选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参与比选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参与比选单位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标书代写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①比选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②比选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10 |
书面声明 |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违反《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的5项情形;②采购人单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供应商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供应商相关业务。供应商应提供说明声明。 |
| 11 |
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上述第3-8项资格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财务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费用(若有)后受理;
(2)邮件获取: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官网(http://www.****.com/)进入首页,在右上角“办事指南”里点选“如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即可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单据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126.com;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邮箱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注:①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比选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②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3.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五、其他事项
获取比选文件、比选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市杨桥支行;
账号:087********0304037933。
六、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冶山路2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92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鑫、廖丽松、潘晶
联系电话:0591-****8332、****0730、****6211转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