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龙城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告

审批
山东-济宁-梁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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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时间 2026-04-22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4-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2 17:39

****规划局收到****申报的****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调整符合规划要求。现对该调整进行批前公告,周边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审批通过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樾府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东邻**山路,南邻规划道路,西邻西环路,北邻金城路。

调整内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总平面图及其他图纸。包含用地范围、技术经济指标、小区出入口、住宅楼、商业、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景观及铺装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地范围调整

调整前用地面积41848㎡,调整后用地面积32156㎡,减少9692㎡。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三)出入口调整

南入口宽度由23.98m减至19.25m。

东入口升级改造,设计机动车、人行、非机动车分流通道。

(四)住宅楼调整

18#楼:向北移3.0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4层降至23层,建筑高度71.4m保持不变;地上建筑面积由12252.76㎡变为12335.24㎡;北向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19#楼:向北移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9634.32㎡变为9161.23㎡。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0#楼:向北移0.92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9634.32㎡变为9094.13㎡;北向卧室、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1#楼:向南移1.29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4层降至23层,建筑高度71.4m保持不变;地上建筑面积由12252.76㎡变为12409.33㎡;北向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7#楼:向北移1.25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14445.78㎡变为13874.61㎡;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8#楼、31#楼:向北移20.1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7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80.45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12059.65㎡变为28#楼9559.55、31#楼9348.01㎡;北向厨房、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9#楼:向北移14.69米;30#楼:向北移15.02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7层降至7层,建筑高度由80.45m减少到21.90m;地上建筑面积由29#楼、30#楼12286.24㎡变为29#楼5910.67㎡、30#5979.04㎡;30#楼西端户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五)商业调整

商业随住宅位置调整轮廓,层数由“两层、小区出入口局部三层”统一调整为一层;沿街高度由11.25m降至4.55m;总面积由12752㎡减至3000㎡,减少9752㎡。商业停车位由80个减至25个。商业东西两侧各新增1处人行出入口。南侧商业铺装地面改为沥青地面。

****幼儿园调整

向北移1.24米。修改前:长48.20m、宽31.50m;距南北红线分别14.95m、7.65m,距东西红线分别33.27m、33.53m;修改后:长67.40m、宽21.70m;距南北红线分别39.70m、6.41m,距东西红线分别24.95m、22.65m。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七)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物业用房:向北移3.03米。由328㎡调整为289㎡。

变配电室:原有两个配电室合并为一处。配电室由原21#楼东侧、28#楼北侧两处,合并至27#楼北侧,面积由360㎡减至180㎡。

托育用房:新增550㎡(32#楼)。

****中心:S1#楼3层局****服务中心,面积638㎡。

(八)景观及铺装调整

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二、公告期限:

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三、公告地点:

建设项目现场、****政府网站http://www.****.cn

四、联系电话:0537-****625

五、办公地址:****服务中心

****规划局 监督电话:0537-****625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县**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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