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公司)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问题。
我局于2026年4月17日向****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潮建撤告〔2026〕1号),告知了拟撤销该资质的处理意见。****集团有限公司已签收,并向我局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经研究,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我局经审慎研究,现决定撤销****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依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开展的相关经营、业务活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
2026年4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