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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基本情况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态度不够坚决,“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问题仍然存在。**桂****公司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未经节能审查已基本建成,****公司高活性氧化钙产业链综合利用项目未经节能审查、未获环评批复已完成建设,****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2#项目未获环评批复已建成投产。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局。
三、整改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全力推动完成问题整改。其中**桂****公司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已于2023年5月获得节能审查批复,于2023年7月获得环评批复;****改革局已于2021年对****公司高活性氧化钙产业链综合利用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项目至今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未投入生产;****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2#项目已于2022年11月获得节能审查批复,于2023年5月24日获得环评批复。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我委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实地核验,并形成问题八整改销号材料。根据核验结果,确认问题八整改到位,可依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提供有关情况及佐证材料,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2-****475。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路1****中心东后4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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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