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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质管字〔2026〕94号
****关于公布2025年度沥青比对试验整改情况核查结果的通知
******公司、****集团****公司、中交华南****公司、******公司、**冠道****公司、**汇荣****公司、******公司、****服务中心、****集团****公司****公司、**市****公司、**市港****、******公司:
根据《****关于2025年度**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沥青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粤交质〔2026〕23号)规定,在12家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检测机构中,10家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进行了整改,2家检测机构办理了资质注销手续。有关情况及核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公司、****集团****公司、中交华南****公司、******公司、**冠道****公司、**汇荣****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市****公司、**市港****等10家检测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厅提交了书面材料,申请恢复2025年比对“不合格”沥青项目的业务开展。经审核,我厅同意其在检测资质有效期内,恢复相关沥青项目的试验检测业务。
二、****服务中心、******公司在整改期间提交了资质注销申请,其公路工程综合丙级资质已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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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