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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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
公 示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要求,城镇详细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实施用途管制、审查项目方案、办理土地审批、监管各类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为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整治更新、保护修复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对该规划进行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4楼公示栏)
****政府网(http://www.****.cn/)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
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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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县东**新九镇,涉及**村、九场村2个村,本次规划范围为新九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用地面积约28.88公顷,研究范围扩展至城镇开发边界周边重点地段,用地面积约31.75公顷。
二、目标定位
功能定位:基于新九镇区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立足区域发展全局,****商贸服务、工业配套和生活居住为核心的工贸型场镇。
发展目标:以 工贸服务带 为核心抓手,融合产业功能与品质居住,实现产、住、商空间的高效复合,建成产城融合的示范窗口;以升级 工矿服务区域枢纽 为关键支撑,聚焦完整的车后服务链,打造辐射周边的**车辆服务核心。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 一轴三心三组团 的功能结构。
一轴:城镇发展轴,依托乡道Y001为主轴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
三心:1****中心,****政府、小学、镇卫生院、商业综合体为核心;1****中心,为北部的****中心。1****中心,为**的****中心。
三组团:城镇居民服务组团,位于镇区中**,主要提供居住和镇区公共服务功能;工业配套服务组团,位于镇区**,主要为工**提供配套的居住、公服、商业等功能;城乡融合服务组团,位于镇区北部,主要为北部居民点提供配套的居住、商业、社区服务、邮政、消防、绿地公共活动空间等功能。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8.88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六大类。
(一)居住用地(07)
规划居住用地1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0.59%。
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7.36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4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61%。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25公顷,规划教育用地0.72公顷,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36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29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5.5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11%。其中商业用地4.33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5公顷,批发市场用地0.54公顷。
(四)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37公顷,占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1.67%,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五)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6%。
(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3%。其中公园绿地0.5公顷,防护绿地0.18公顷,广场用地0.05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规划按照干路、支路两级构建规划区道路等级。
干路:红线控制宽度7-12米;
支路:红线控制宽度4-8米。
(二)道路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地形、现状道路标高对干路、支路进行竖向设计优化,确定其交叉点高程、坐标、道路纵坡等作为道路设计的参考,规划主干路坡度一般不高于8%,特殊情况下道路坡度较高的,应提交县规划主管部门论证。道路纵坡按照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控制,道路最小坡度不小于0.3%,保证各地块顺道路坡向排水。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单位:公顷、%
| 序号 | 用地类型 | 规划目标年 | |||
| 面积 | 比例 | ||||
| 1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7.36 | 60.11 |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14 | 0.48 |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0.25 | 0.87 | |
| 教育用地 | 中小学用地 | 0.58 | 2.01 | ||
| 幼儿园用地 | 0.14 | 0.48 | |||
| 医疗卫生用地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36 | 1.25 | ||
| 社会福利用地 | 0.29 | 1.00 |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4.33 | 14.99 | |
| 批发市场用地 | 0.54 | 1.87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65 | 2.25 | |||
| 4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0 | 0.00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3.37 | 11.67 | |||
| 交通场站用地 | 0 | 0.00 | |||
| 5 | 公用设施用地 | 邮政用地 | 0.05 | 0.17 | |
| 消防用地 | 0.09 | 0.31 | |||
| 6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0.5 | 1.73 | |
| 防护绿地 | 0.18 | 0.62 | |||
| 广场用地 | 0.05 | 0.17 | |||
| 合计 | 28.88 | 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