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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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
公 示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要求,城镇详细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实施用途管制、审查项目方案、办理土地审批、监管各类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为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整治更新、保护修复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县**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对该规划进行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4楼公示栏)
****政府网(http://www.****.cn/)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县**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
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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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县**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镇位于**省**市**县北部,东距**市区约60公里,南离**县城约50公里,南邻渔门镇、**镇,北邻格萨拉彝族乡,东邻国胜乡,西邻**彝族乡,是连接盐****中心城镇的关键节点。
本次规划范围为**县**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27.04公顷(其中包括水域面积0.09公顷)。为保持镇区功能完整性,在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适当扩大作为研究范围,用地面积47.35公顷。
基于**镇区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立足区域发展全局,将其定位为以生态宜居、综合配套为主的服务型城镇。同时本次规划提出,需充分发挥**镇作****中心镇的服务枢纽与门户作用,以河谷空间为骨架,以生态本底为依托,以配套提升为抓手,将**镇区建设成为生态魅力突出、服务功能完备、产业特色鲜明、居民**乐****中心城镇,全面支撑**县城乡融合与乡村**战略。
规划在落实上位规划引导的基础上,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构建 一轴一心两区多节点 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轴。依托**路(原省道S221)形成的城镇发展轴。
一心。**镇集政治、文化、****服务中心。
两区。即综合配套区、生活居住区。综合配套区为通过优化镇区空间结构,完善居住配套、商业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功能****服务中心。生活居住区为对现状居住用地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商业、绿地等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形成。
多节点。多处自然景观节点。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6.95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七个大类。
规划居住用地15.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6.03%。其中规划城镇住宅用地15.1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0公顷。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44%。包括机关团体用地0.58公顷,文化用地0.10公顷,教育用地3.5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18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5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75%。其中,商业用地5.38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09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务用地0.01公顷。
规划仓储用地0.8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15%。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4.0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06%。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3.9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13公顷,包括1处为客运站、1****停车场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2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4%。
其中环卫用地0.03公顷;消防用地0.17公顷。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45%。其中,规划公园绿地0.33公顷,防护绿地0.25公顷,广场用地0.08公顷。
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将省道S221改线沿**河布置,并拓展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6米,缓解镇区内部道路压力。
同时规划攀盐高速从镇区西侧、**河,西**通过,在镇区外设有出入口,通过连接线与省道S221相接。
规划构建 干路、支路、巷路 三级城镇道路等级体系。其中,干路包括**路(原省道S221)、茶马大道、强胜路-新街;支路主要包括老街等。镇区道路网密度2.77公里/平方千米。
规划镇区道路红线宽度为5~16米。其中,省道S221改线宽度为16米;其他干路宽度大于12米,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支路红线宽度5~11米,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
本次规划结合地形、现状道路标高对干路、支路进行竖向设计优化,确定其交叉点高程、坐标、道路纵坡等作为道路设计的参考,规划主干路坡度一般不高于8%,特殊情况下道路坡度较高的,应提交县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论证。
道路纵坡按照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要求进行控制,最小坡度不小于0.3%,保证各地块顺道路坡向排水。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 序号 | 用地类型 | 规划目标年 | |||
| 面积 | 比例 | ||||
| 1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5.10 | 56.03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10 | 0.37 |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0.58 | 2.15 | |
| 文化用地 | 文化活动用地 | 0.10 | 0.37 | ||
| 教育用地 | 中小学用地 | 3.21 | 11.91 | ||
| 幼儿园用地 | 0.36 | 1.34 | |||
| 医疗卫生用地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18 | 0.67 |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0.86 | 3.19 |
| 餐饮用地 | 0.03 | 0.11 | |||
| 旅馆用地 | 0.54 | 2.00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02 | 0.07 | |||
| 商务金融用地 | 0.09 | 0.33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0.01 | 0.04 | |||
| 4 | 仓储用地 | 物流仓储用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0.38 | 1.41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0.47 | 1.74 | |||
| 5 | 交通运输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3.93 | 14.58 | |
| 交通场站用地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0.03 | 0.11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10 | 0.37 | |||
| 6 | 公用设施用地 | 环卫用地 | 0.03 | 0.11 | |
| 消防用地 | 0.17 | 0.63 | |||
| 7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0.33 | 1.22 | |
| 防护绿地 | 0.25 | 0.93 | |||
| 广场用地 | 0.08 | 0.30 | |||
| 合计 | 26.95 | 100.00 | |||
注:规划末期常住人口规模0.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