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579432C-****0414-000161-3 |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县华阳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4-22 18:31:29 |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对“**县华阳乡村振**乡融合示范产业项目2#厂房(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如下:
一、提问的回复
提问 1.本项目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中,清单第40项和第45项清单综合单价均低于市场成本价,****代理中心核查控制单价是否有误。
回复1:上述两项清单所套的定额子目是阳台、而邃、楼梯混凝土量何增减1m3的子目,是指该子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存在低于市场成本价的情况。
提问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及智慧工地建设费清单,因此项清单列在分部分项中,投标人此部分清单报价是否可以自行报价,还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调整
回复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及智慧工地建设费请按不可竞争费计入
重要提醒3:依据****建设厅第172号文,该项目工程预算编制的计价及计算规则均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由于**市招标文件上传没有动态调整(第2期)接口,故将该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通过外工程复制导入动态调整(第1期)里,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及智慧工地建设费做为补充清单以独立费计入,该独立费只计取税金不计不可竞争费,各潜在投标人在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投标新点软件组价时将工程汇总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和智慧工地建设费这两项删除。
该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计价及计算规则仍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 2期),特此说明!
注:此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华阳镇通衢大道33号
联 系 人:童主任
联系方式:0556-****5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
联 系 人:汪**
联系方式:055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