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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的2026年“V探班组在**”外包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核查,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具备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公开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无法开展后续三方比价及评审工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本次2026年“V探班组在**”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程序终止。
为保障采购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将依法对本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重新招标的具体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后续在****公众号平台发布,请服务商密切关注,及时查阅并参与投标。
由此给各服务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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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