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展厅改造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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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史陈列室展厅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一、招标概况****院史陈列室展厅改造工程于2026年4月9日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6年4月22日在****开标,并于当天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投标单位******公司**弘达远杨****公司******公司投标报价(元)367148.****.66质量目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期45日历天45日历天45日历天投标人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3360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0314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8472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27466(鄂)JZ安许证字[2017]015359(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51项目负责人操顺生翟少平明德志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17:00时至2026年4月27日17:00时(**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77****066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赤东镇锦**小区二期B栋201联系人:江女士电话:135********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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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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