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园区韩海路23号 | 1,500,000.00元 | 药用塑料瓶定点配送服务(百分比):82% | 95.6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包装服务 | 药用塑料瓶定点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郑海芳、张玉蓉、皮凤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在“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描述的计费基础上下浮 60%。2、代理费用由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3.未分包时,代理费用按上述方式计算超过80000元的,统一按80000元收取;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即每个项目代理费总额上限为80000元),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含同一个采购项目存在多个包且多次开标的情形)。4.非政采项目原则上按照政采项目标准执行,如因项目特殊情况,按公平交易合理原则,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确定。5.采购项目按上述计算方式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或执行下浮比例后少于5000元的,统一按5000元收取。 6.代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原则上按项目中标/成交金额计算,若采用特殊报价方式得出采购结果的项目,按项目预算金额计算。(特殊报价是指以单价招标或预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采购项目)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公司**茶店子支行;银行账号:4402 ****1910 ****882;电子邮件:****@163.com;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涉及)。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0********200008610;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1,500,000.00万元;
3、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871;0830-****562。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11号、**市**区杏林路80号
联系方式:083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
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028-****6021;2.公司监察合规部电话:028-****6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李成轩;2.技术审核:沈倩,李嘉星
电话:1.项目负责:028-****6021;2.公司监察合规部电话:02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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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