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自江****银行****公司收购的**润苏****公司1户债权资产,自****银行****公司收购的连****公司、连****公司2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 |
孳生息 |
债权总额 |
担保类型 |
抵押物 |
担保人 |
| 1 |
**润苏****公司 |
279.90 |
3.33 |
12.14 |
295.36 |
抵押+保证 |
抵押人:焦敏; |
冯明华、焦敏 |
| 2 |
连****公司 |
77.88 |
- |
32.99 |
110.87 |
保证 |
|
******公司、****公司、潘邦华、魏裕桂、陈庆树、彭治国、钱书贵 |
| 3 |
连****公司 |
78.38 |
- |
30.37 |
108.75 |
保证 |
|
******公司、****公司、潘邦华、魏裕桂、陈庆树、彭家麟 |
| |
合计 |
436.16 |
3.33 |
75.50 |
514.98 |
|
|
|
债权资产清单所示,截止转让基准日2026年4月14日,**润苏****公司等3户债权合计为人民币514.98万元,其中:本金436.16万元,利息3.33万元,孳生息75.50万元。
具体情****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曹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153****1153、025-****1358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5-****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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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